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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省管河道河砂开采权第八轮公开拍卖公告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5-06-25 16:21:47    文字:【】【】【

      经赣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赣州市省管河道河砂开采权第八轮公开拍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名称及河段范围、可采区范围、禁采范围、控制开采量、控制采砂船(机具)数量、控制采砂船(机具)功率、起拍价、河砂开采权出让期限和砂石销售最高限价

序号 标的
名称 河段范围、可采区范围 可采区
长度
(公里) 出让期限内批准控制开采量
(万m3) 控制采砂船
(机具)
 艘(具) 控制采砂船
(机具)
功率 起拍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标的一 赣江和储标段 河段范围 可采区范围 3.215 21.9 13 不得
超过750KW 900 900
  上起赣江起点(章江与贡江汇合口处),即东经114°56 ′09″, 北纬25°52 ′27″,右岸下至储潭镇陈屋坝即东经114°54 ′36″, 北纬25°58′20″。 储潭采区 上起储谭圩下游黄观森砂场料斗,即东经114°57 ′04″, 北纬25°56 ′48″,左岸下至水西镇和乐渡口码头上游280m处即东经114°55 ′02″, 北纬25°56 ′41″,右岸下至储潭镇白涧渡口码头上游500m处即东经114°55 ′08″, 北纬25°57 ′02″。      
   和乐采区 左岸上起和乐油库下游860m处即东经114°54 ′20″, 北纬25°57 ′38″,右岸上起白涧渡口码头下游1000m处即东经114°54 ′38″, 北纬25°57 ′38″,下至张屋坝附近老渡口,即东经114°54 ′35″, 北纬25°58 ′10″。 1.1 13.1 7   

 

标的二 赣江五攸标段 赣江右岸上起储潭镇陈屋坝即东经114°54′36″,北纬25°58′20″,下界为赣县湖江镇小良口(赣县与万安县交界上界),即东经114°55′52″, 北纬26°12′20″。 五云采区 上起储潭镇黄泥潭附近航标上游100m处,即东经114°54 ′30″, 北纬25°58 ′17″,下至储潭镇原 水口塘渡口,即东经114°54 ′59″, 北纬25°59 ′15″。 1.3 15 9 不得
超过750KW 1300 1300
   克马塘采区 上起储潭镇马坑口附近航标处,即东经114°55 ′44″, 北纬26°01 ′33″,下至告头石村码头,即东经114°56 ′58″, 北纬26°02 ′03″。 2.26 12.8 8   
   大湖江采区 上起湖江老圩下游湖江码头下游300m,即东经114°58 ′10″, 北纬26°04 ′35″,下至湖江镇赣江与湖江河汇合口,即东经114°58′09″, 北纬26°05 ′33″。 1.6 20 9   
   攸镇采区 上起沙地镇攸镇渡口下游200m处,即东经114°54 ′09″, 北纬26°07 ′58″,下至攸镇高塘冲沟,即东经114°54 ′11″, 北纬26°08 ′46″。 1.4 11 5   
注:  1、第七轮开采权出让时已列为禁采区的河段,本轮出让时仍列为禁采区。
    2、市城区章江段(赣州开发区潭东镇高陂水汇入章江河口至章江水轮泵站大坝处)砂石资源枯竭且已列为赣州章江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内,从2015年8月1日起实行禁采。
   3、各拍卖标段的具体河段范围、可采区、禁采区、禁采期等详见《赣州市省管河道河砂开采权第八轮公开拍卖资料》。
上述标的河道河砂开采权公开出让期限自2015年8月1日起至2017年7月31日止共2年。依据《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的规定,河砂开采权出让期限届满和累计控制开采量任何一条达到,同为河道河砂开采权到期,发证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注销手续,合同终止。开采期间,如遇河势发生重大变化或其它需要禁止开采的情况,则必须无条件服从调度。
买受人在开采、经营期限内河道砂石销售实行最高限价制(赣江和储标段及五攸标段五云采区和克马塘采区砂最高售价为40元/方,砾石最高售价为50元/方。大湖江采区和攸镇采区砂最高售价为45元/方,砾石最高售价为55元/方),买受人必须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砂石销售价格,不得擅自涨价。
    二、拍卖方式及竞买保证金的缴纳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进行。竞买人缴纳900万元竞买保证金,只可以参与赣江和储标段一个标段的竞买;缴纳1300万元竞买保证金,可以参加赣江和储、五攸标段二个标段的竞买。但一个竞买人只限竞得一个标段。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
1、竞买人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其它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近三年无违法记录。
(3)提供竞得后对标段砂石开采和经营管理方案。
(4)有较好经济实力,报名时必须缴纳相应的竞买保证金,同时提交竞得河砂开采权后一次性支付开采权出让费、砂石资源费、履约保证金的承诺书。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2、资格审查:
(1)企业法人凭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它经济组织凭相关证照原件及复印件(副本)、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民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上述材料复印件一式贰份,非个人报名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须提供当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来无不良经营行为记录的证明;公民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近三年无违法行为的证明;有采砂行为的单位或个人须提供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三年内无违法采砂行为的证明。
(3)申请人所提供的竞得后对标的砂石开采和经营管理方案应有具体组织生产和管理的措施、安全生产措施、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的措施等内容。
市城区河道河砂开采权公开出让及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人员对报名人员按上述资格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通过后,凭《资格审查合格表》,方可允许报名人报名。
   四、报名方式
1、有意竞买者凭《资格审查合格表》和报名者户名一致的银行进账单换取竞买保证金票据,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时须向拍卖人缴纳报名资料费600元(一律不予退还);
3、竞买保证金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银行账户,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收款单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农行赣州市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14030201040017442。
    五、资格审查、报名地点和时间
1、资格审查地点:
赣州市城区河道堤防管理处四楼(赣州市章江新区章江南大道南河大桥下游50米处),钟桂英 13970767967 谢玮 13707029212。
2、报名地点:
(1)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部(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513室),联系电话0797-8390936、0797-8390937 陈;
(2)江西省九鼎拍卖有限公司(赣州市赞贤路黄金时代9-115),联系电话0797-8224608,18679673358 陈小姐。
3、资格审查及报名时间:
2015年6月24日至7月21日17时(节假日不休)。
   六、拍卖会地点、时间
1、拍卖会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拍卖会时间:2015年7月22日上午9时30分。

赣州市城区河道河砂开采权公开出让及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赣州汇金砂业有限公司 
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西省九鼎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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