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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369宗资产经营权公开招租公告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3-10-17 17:37:02    文字:【】【】【

受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1030930开始在赣州经开区国际企业中心A2号楼二楼开标室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369宗资产经营权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标的基本情况(详见标的清单)

1、赣港康居:本次招租共计共95间商铺(4636.51㎡),9间写字楼(9526.67㎡);

2、翠谷康居:本次招租共计49间商铺(3275.28㎡),15间写字楼(7288.81㎡);

3、梨园康居:本次招租共计41间商铺(1998.38㎡),6间写字楼(5757.7㎡);

4、杨梅康居:本次招租共计2间商铺(129.06㎡)1间写字楼(1063.60㎡);

5、森铁北区:本次招租共计1间商铺(102.88㎡)1间写字楼(213.38㎡);

6、宜居公租房:本次招租共计33间商铺(2541.08㎡);

7、平安公租房:本次招租共计52间商铺(2462.39㎡)

8、和谐公租房:本次招租共计26间商铺(1154.18㎡)

9、田心康居四号楼:本次招租1间写字楼300.96

10、集团附属楼本次招租共计2商铺153.58业态规划仅限办公

11、湖边城中村改造安居小区:本次招租共计6间商铺(285.87㎡)9间写字楼(11366.65㎡);

12、华鑫北棚户区改造安居小区本次招租共计13间商铺(962.52㎡)7间写字楼(7213.839㎡)

经营要求

1、竞租成交后,竞得人须当天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6个月租金、物业费及履约保证金。

2租赁期限:商铺、写字楼均为五年,第二年、第四年的租金分别在前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计算

3、仅针对空闲状态的商铺及写字楼享有免租期,在租状态商铺及写字楼不享受免租期竞得面积较大商铺、写字楼的竞得人(200㎡以上,且经营的业态必须为同一业态),给予一定的免租期,具体标准为:200-500㎡(含)给予1个月免租期;500-800㎡(含)给予3个月免租期;800-1000㎡(含)给予5个月免租期;1000㎡(含)以上给予6个月免租期

4履约保证金:标的性质为商铺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为15000元/间或按月租金的三倍向上千位取整两者取最大值;标的性质为写字楼的,成交价首年度的三个月租金向上千位取整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5禁止用于废品回收、有较大噪音、较大污染及危险性较强的项目经营从事餐饮业所租房屋,需自行做好油污分化池,不得私自乱排油污,自行负责用火、用电及燃气安全。

6标的具体情况以标的实际状况及登记面积的为准。

7如竞得人存在逾期付款或其他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出租单位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物,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租方式

采取一次性密封报价招租方式,按照有效报价最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原承租户享有优先权,即二次报价权。

、竞租人竞租条件

1、凡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组织及其他机构(法律规定不能竞租者除外)均可报名参加竞租;

2、遵守出租单位的管理,同意租赁合同各项条款及双方的约定;

3、不接受联合体经营商竞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租金起算时间 

以租赁合同约定的起租日起开始计算租金,各标的物具体交付时间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

五、本次招租相关时间

1、竞报名截止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02917:00止;

2、竞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02917:00止;

3、招租会时间:2023年10309:30开始;

4、招租会地点:赣州经开区国际企业中心A2号楼二楼开标室

六、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029日17:00止。

2、标的展示地点:各标的所在地。

3、查看标的联系电话:

①出租单位: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肖女士  19917980606

②招租机构:江西省九鼎拍卖有限公司  陈女士 19379565611

七、报名和办理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029日(节假日休息);时间:8:30—17:00,过期不予办理。

2、竞租报名地点:江西省九鼎拍卖有限公司(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企业中心A2栋1楼)。

3、有意竞租者必须持有效证件前来办理报名手续,并将竞租保证金转入以下账户且竞租保证金经查证到账后,方可取得竞租资格。

4、缴纳竞租保证金(户名:江西省九鼎拍卖有限公司;赣州银行南江支行;帐号:2881 0001 0308 0002 232(转账时请注明**小区商铺竞租保证金”)

5竞租人可以参与多个标的竞租,但必须每个标的都要进行报名并交纳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详见标的清单

八、特别说明

1、本次标的依现状招租。出租单位、招租机构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仅供竞租人参考,竞租人在竞租前必须亲自审验竞租项目情况,出租单位和招租机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租人一经应价、报价,即表明竞租人完全接受标的现状,竞租成交后,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相关款项缴纳、文件的签署以及承担的义务。

2、报名、保证金的缴纳以及现场竞租人须同一人,如竞租人因故不能参加现场竞租时,须委托他人参与竞租并填写授权委托书,详见《授权委托书》(范本)。

3、和谐小区、田心康居四号楼:与赣州美家物业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及其它文件,竞得人须亲自或授权代表参加。

九、咨询电话

1、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肖女士 19917980606

2、江西省九鼎拍卖有限公司:陈女士0797-8211167、19379565611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江西省九鼎拍卖有限公司

                                        20231017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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